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时间:2008-03-10 06:45:39  类别:民政部  作者:liyuhao

2008-3-10 14:16:06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9日上午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副部长孙宝树,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副部长李立国就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六项措施促进就业

  田成平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当前的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为了促进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要从六个方面来努力加强工作:一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继续完善和落实好积极的就业政策;三是建立充满活力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机制;四是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通过给求职者提供完善的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地实现就业;五是推进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解决结构性就业的难题;六是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社会救助体系存在不平衡问题

  李学举在回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困难群众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基本编织成形,困难群众温饱问题也基本解决。但是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还存在着城乡和区域不平衡的问题。下一步应该要继续完善和加强的工作包括:第一,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第二,逐渐提高救助水平。目前在一些地方,救助的标准和补助的水平还不高。第三,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户籍改革问题正在调查研究

  田成平在回答美国彭博新闻社记者提问时表示,当前据有关方面的统计,农民工在全国已经超过了两亿人,其中离开了本乡本土到城市来做工的大约有1.2亿人左右,另外还有8000万人离土不离乡,他们不从事农业生产了,但是还在本地的各类乡镇企业中做工。户籍的问题是过去农民工从城市进城务工的一道门槛。但是现在户籍问题如何改革,有关方面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将提出逐步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

  农民工各项保障办法正在制定

  田成平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了能够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努力工作:第一,从制度层面上对城乡各类居民的社会保障都做出制度上的安排。第二,既然建立了各项制度,就要继续扩大制度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进入到这个制度中来。同时,社会保障涉及到大量的基金的管理,要加强基金的征缴管理以及一些基金的监管和投资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建立社会保障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待遇的水平。第三,要加强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通过信息化、专业化的服务,给全体受保障的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第四,要加快法制建设,特别是要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现在正在制定农民工各项保障办法,特别是养老保险办法。因为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参加医疗保险在制度上都是明确的,就是要加大其参保的力度。但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现在还没有出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

  两年内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田成平在回答深圳广电集团记者提问时表示,要在2008年、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国各省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这样,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内的人员流动、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就可以实现了。

  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要实现跨省市的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的办法。估计在今年内这个办法就可能成熟出台。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孙宝树在回答中新社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的一些不同的意见,这些认识都是对《劳动合同法》没有全面理解,或者是理解片面、理解不正确造成的。

  孙宝树指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也不会导致用工机制的僵化。而企业之所以认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实际上是因为这些企业过去没有为职工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不履行社会保险费这种义务、损失职工的合法权益所形成的这种低成本来追逐高利润,是不正确的,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涉及到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利益格局的调整。应该说,当前的贯彻实施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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