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吉生化(600893):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时间:2008-03-17 17:10:14  类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作者:wyqk9

附件七: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2008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本协议书由下述当事人于2008  日在 签署: 

甲方(许可方):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航集团),一家依照我国法律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北郊徐家湾,法定代表人为蔡毅。 

乙方(被许可方):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生化),一家依照我国法律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其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S 吉生化”,股票代码为 600893,现时持有注册号为 220108111016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717号,法定代表人为于旭波。 

鉴于,西航集团拟以协议方式受让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吉生化86,978,430股外资法人股(占注册资本的37.03%),吉生化拟将其目前从事业务及全部经营性资产整体出售予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向西航集团购买其目前从事的航空发动机(含衍生产品)批量生产、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航空产品制造为核心业务的相关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发动机制造资产);作为吉生化支付购买发动机制造资产对价的一部分,吉生化将向西航集团非公开发行 207,425,753 股人民币普通股(西航集团收购吉生化及吉生化重大资产出售、重大资产购买及非公开发行等事项以下统称本次重大重组)。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西航集团将成为吉生化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为西航集团控股股东,将通过西航集团间接控股吉生化,为吉生化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吉生化从事业务将由玉米深加工转变为以航空发动机(含衍生产品)批量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航空产品制造为核心的业务。

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吉生化拟无偿使用西航集团拥有的《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406279号和第1243484号的“西航”牌注册商标。双方为此经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署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许可使用商标内容 

1、注册商标名称:“西航”牌 

商标注册号: 1406279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6类; 

核定使用商品名称:压缩空气或液态空气瓶(金属容器),存储和运输用金属容器,液态燃料用金属容器,压缩气体钢瓶和液压气减压阀,啤酒罐,酸金属容器用金属盖,金属容器; 

核定使用商品注册有效期限:200067 201066 

2、注册商标名称:“西航”牌 

商标注册号: 1243484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7类; 

核定使用商品名称:初轧机,型材轧机,板材轧机,管材轧机,线材轧机,专用轧机; 

核定使用商品注册有效期限:1999128 2009127 

第二条 无偿使用 

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将保留由西航集团所有,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西航集团许可吉生化无偿使用该等注册商标。 

第三条 许可使用期限 

西航集团许可吉生化使用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等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直至续展有效期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西航集团监督吉生化使用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吉生化应当保证使用该等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维护该注册商标的信誉。 

2、吉生化和西航集团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存查手续,并由吉生化报送商标局备案。 

3、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由西航集团监督并由吉生化自行委托印制。 

4、西航集团不得任意改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该注册商标。 

5、未经西航集团授权,吉生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待本次重大重组完成之日起生效。倘西航集团收购吉生化及吉生化重大资产出售、重大资产购买及非公开发行等任一事项无论何种原因未完成的,本协议解除。 

2、本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第六条 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本协议之修订、补充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对本协议理解或执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六份,各持两份,其余报商标局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签署页 

甲方: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页为《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签署页 

乙方: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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