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申论热点预测(二)保险理赔难问题

时间:2008-02-24 02:37:24  类别:申论  作者:平凡的人

当前我国保险理赔难的原因:

1.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滞后。近几年来,国内保险市场过于强调业务导向,自上而下重业务、轻管理的意识相当浓厚。

2.利益机制的影响。随着保险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保险业竞争加剧,保险理路风险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3.法规不健全,立法和司法中存在漏洞。

4.理赔人员素质不高,理赔专业人才缺乏。保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不仅保险标的涉及面广,而且标的风险的成因十分复杂。

5.外部环境的影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时间不长,保险在社会中的地位不高,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浅表层,从而在外部环境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利于保险业发展的因素。

6.法人主体信用度低。做好理赔工作既是保险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保证。而法人主体的信用度低,是当前理赔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1.严格理赔程序,把好最后关口。保险理赔工作是保险关系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的直接体现,是维系保险关系的重要条件。无论对投保人还是保险人都很敏感,因此,在处理赔案中必须坚持公平、合理、准确、及时原则。

2.加快保险公估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将目前由政府或行政部门承担的有关事项剥离出来,由公估机构专门行使标的出险检验、估损,杜绝人情定损、关系定损。保险公司应与协作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以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避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增加理赔风险。

3.建立有效的权、责、利相结合的理赔制度,加强理赔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是高风险行业,强化员工的内防意识至关重要。

4.政府应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级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保险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支持保险公司的合法经营及理赔决定,避免经济行为“行政化”、保险行为“财政化”、保险赔款“救济化”,维护保险人约合法权益。

5.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当前,保险管理部门及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组织力量对包括《保险法》在内的保险法律法规进行重新修订,加快相关法规的立法建设,并对现有相关法规的相关条款进行一次大清理,以保障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衔接,协调一致,消除法律“真空地带”,使保险理赔有法可依。

6.提高理赔人负素质,增强实战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保险理赔风险因素的高技术化及隐蔽化趋势越来越强,理赔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对理赔人员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保险理赔人员不断提高自身应付各种理路风险的能力。

保险好买理赔难

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保险理赔运行现状不甚理想,“理赔难”现象比较突出,“理赔难”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桎梏。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保险的关注也越来越多,但是又有一大部分人对保险望而却步,其主要原因就是“理赔难”的印象引发了许多投保人极大的忧虑。如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将会关系到我国保险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对于投保人来说,要想避免和减少“理赔难”的现象出现,投保人在决定投保时就应该认真了解投保、理赔的所有相关内容及程序规定。要自己看清楚保险条款,而不是只是信任保险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要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险,明白自己对于所购买险种的义务、责任和免除责任,以免发生保险事故时处于被动的地位,或者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投保人应该自己提高对保险的了解程度,而不应该只是单靠保险公司来解决问题。保险商品同其他商品是一样的,都需要在购买前进行详细的了解与比较,看看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这样在理赔时,就可以积极主动地配合保险公司,及时得到理赔。

当然,要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关键还是在于保险公司。首先,保险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增强员工业务素质。目前,在许多保险公司中,尤其是基层公司,业务人员素质普遍不够高,向投保人介绍保险时,自己不是解释不清楚,就是有意误导客户,发生理赔时,自然就会导致理赔不及时或不能得到赔付。这也正是社会上存在“保险就是骗人的”意识根源。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严把用人关,尤其是保险营销员,现在业内一般都要求其业务员持有代理资格证,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保险公司也应该对其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其业务素质,培养其认真的工作态度,逐步提高保险的地位。

 保险公司还应该强化理赔管控,严禁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一些公司为了个人和小集体的利益,不惜编造虚假赔案,或者是拖延理赔时间,明明已经处理好的赔案,非要等到下个结算季度或年度再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改进考核指标,使得那些想投机的小集体无空可钻。保险公司可以采用历年制赔付率指标准确反映经营业绩,历年制赔付率是指统计区间实际赔款与对应的满期保费(满期保费即从保单生效之日起到报告期止已满期的那部分保费)之比。它既便于核算,又能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经营业绩,也可以解决拖延理赔的问题。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要彻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还需要走很长的路。但是,解决“理赔难”问题又是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必须要走的路径。因为我国保险业中的“理赔难”现象已经很严重了,它是保险人最大的信用缺失之一。重塑保险行业信誉,做大做强我国的保险业,“理赔难”就是一个瓶颈,突破了这个瓶颈,我国的保险业将会进入一个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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