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袒护开发商强拆中国地震局地震台惹众怒

时间:2007-12-09 07:53:32  类别:中国地震局  作者:hongshancha2003@yahoo.com.cn

中国地震局状告开发商强拆观测台终审败诉

12月09日01:2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中国地震局地研所的太平庄地震台一夜之间被拆除,地研所认为此举系顺天通房地产公司所为,起诉索赔50万元。记者昨日从一中院了解到,因地研所相关证据不足,法院终审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地研所律师苏衍庆表示,地研所正在进行申诉,并准备申请检察院抗诉。

  开发商否认对方指控

  2004年7月31日晚,太平庄地震台一夜之间被拆,中国地震局地研所起诉开发商顺天通房地产公司。今年7月初,昌平区法院判决地研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顺天通公司实施了侵权行为,遂驳回前者起诉。之后,地研所上诉至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时,地研所表示,地震台被强拆前,顺天通公司已进行了拆迁测量评估,并多次和地研所协商拆迁,事后还在原址修建道路,这一证据链足以证明是顺天通公司拆了地震台。

  但顺天通公司否认了强拆地震台的指控。

  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称,案件争议的焦点是顺天通公司是否强拆了地震台,对此,地研所方面应承担举证责任,鉴于地研所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足的后果。一中院终审驳回地研所的上诉。

  申诉将侧重于土地使用权

  苏衍庆表示,地研所拥有地震台的土地使用权,顺天通公司在原址上修道路,侵犯了地研所的土地使用权,接下来的申诉过程中,地研所将会重点提这个问题。

  苏衍庆称,地震台是国家级的,根据地震法规规定,拆除需要经过中国地震局或者北京地震局的同意,太平庄地震台被强拆,造成了太平庄地震台监测数据的中断,至今未能恢复,这影响了对地震情况的监测,也影响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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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评论:

现在的法院就是吃这碗饭的,吃完原告吃被告,管你什么部门,重要不重要,谁有钱就替谁说话.。

我觉得地震局应该向公安局报案,有人破坏了地震观测点,让公安机关来调查是谁拆的,然后再提起刑事和民事起诉。

震惊!!!
地震观测不仅仅是观测地震,还可以观测一切大地震动有关的活动,比如地下爆炸,地下核试验,海啸……如此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设施,居然被某些商业利益强行拆除,太让人震惊 了!!
地震局应该向警方报案,以破坏国家财产的名义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同时向国家安全局提交相关详情,应该由警方出面调查问题真相。因为这已经不是一起民事纠纷或者行政纠纷,而 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法官并不弱智,其实他们心里清楚是顺天拆了观测台,从最简单的逻辑看,观测台被偷拆了,偷拆后谁受益,就是谁拆的。顺天公司和一审法院院长关系不错啊!二审的审判员和一审 的审判员关系也很好啊,主审的审判员也在家看这些帖子吧,个中曲委你心里最清楚了,不是吗?

资本家已经开始与政府半公开的对抗了,已经羽翼丰满.

太平庄地震台被强拆,造成了太平庄地震台监测数据的中断,至今未能恢复,这不但影响了对地震情况的监测,也是在直接向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挑战。要原告举证当地的公检法是干 什么吃的?这样下去,总有一天开发商会把也故宫撤掉。

一个地震台的益处在人民心中有多重要?还比不上一个开发商?这是拿许多人的生命在开玩笑!!法院连这都认识不到?这样的法院留它何用?

北京的房地产公司真牛,敢动国家的基础设备
北京的法院好样的,为牛皮的房地产保驾护航

开发商今天敢拆地震观测台,明天就敢拆边防站,后天就敢拆西昌卫星发射台。当今中国,最无法无天的行业,就是房地产开发商。

总有一天,开发商会把故宫拆了,然后法院判决“没有证据表明是开发商拆的”。

此案件意义已经超出其本身,而案例的社会意义已经凸现:房地产商得到鼓舞,老百姓信心受到打击。一个国家机关都会败诉,何况小小百姓!理由很简单:证据不足。试想今天房地 产商强势力量的情况下,有律师等帮助消灭证据其不容易?

建议中国地震局到美国法院起诉,也只有走着一步了/

资本是追求利润的,有100%的利润,它就敢杀人放火,藐视法律。为富不仁,道德败坏,破坏公共秩序,侵占公共利益,这种现象已经不少了,国家应该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的制 止,否则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与和谐社会不利。

看来以后得在附近安装摄像头和录音机啊,白天也不能大意啊
同志们时刻都得负责举证的责任啊,走马路的时候随身带录音机啊
家里安装摄像头啊,不然出差了房子被谁拆了都不知道啊,
警察也不管。

震死开发商。

现在的法院是给有钱人开的,中国地震局没有钱,怎么能打赢开发商呢?

强烈建议北京市纪委对这起严重侵害国家利益、贪赃枉法案件的审判人员进行调查!

有一点不明白:国家的观测台被拆,这是毁坏公物啊,报警了没有?检察院公安局介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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