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卷)
时间:2008-02-21 13:09:38 类别:申论试题 作者:clt0509
2006年12月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卷)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成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主要来源。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将成为今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推进城镇化,应着力引导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发展相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过小,遍地开花,不能形成相应的城市功能,不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也不利于整合土地和环境资源。应在统一规划下,以现有的县域经济为骨干,同时选择部分条件好的建制镇重点发展,并促进乡镇企业向这些城镇集中。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小城镇发展进程,把发展小城镇与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城镇专业市场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结合起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小城镇开发,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结构,提高吸纳富余劳动力的 能力。
2.农民工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产生的新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为农民向城市流动转移就业创造了体制条件和就业条件。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农业科技进步,解决了农产品供给短缺的问题,同时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又由于改革的深入不断打破原有的城乡壁垒,使农民有了走出农田兴办工业、进入城市的可能,由乡镇企业崛起到“民工潮”就是这样的逻辑发展。亿万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巨大推动力量,是城乡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冲破二元结构的巨大推动力量。农民外出进城务工,是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
3.近年来,农民工犯罪问题一直呈居高不下局面,并呈现出一下特点:(1)涉案人员中青年比例高。据某法院统计,在一年的农民工犯罪案件中,472名被告人平均年龄为29岁,其中30岁以下的383人,占总人数的81.1%;(2)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低。据某法院统计,被告人中,文盲14人,小学文化130人,初中文化221人,其中绝大多数人初中尚未毕业,可见,有很多人没有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就来到城市打工;(3)涉案人员就业情况不稳定。被判决的被告人中,没有工作的为317人,占总人数的67.2%。而其余的被告人中有失业经历的达八成之多。还有一部分被告人虽然找到了工作,但系临时用工收人很少;(4)涉案人员中有前科人员占一定比例。被判决的被告人中,累犯74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32人,还有一部分人受过不同程度的治安管理处罚。并且这些人流动性强,再次犯罪率高,受过法律处罚不久又到别地重新犯罪,屡罚屡犯,有的甚至刚被刑释就在服刑地重操旧业;(5)犯罪类型以侵财性案件为主。472名被告人中,犯盗窃罪的306人,抢劫的40人,抢夺的14人,诈骗的9人;(6)“同乡”纠集进行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来自一个地区的占案件总数的74%,他们或为邻居,或为亲戚,有的甚抢劫等侵财性案件的增多。
4.目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保障。具体表现在:一是企业用工不规范。80%以上的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协议”中对农民工应享受的权益作了苛刻的限制。二是拖欠、扣罚工资现象经常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宜昌市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中心,接受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寻求帮助的来访来电达2100多起,共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和克扣的工资800多万元。三是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农民工每周实际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达76%,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43%,最长工作时间达到了每周84小时!部分农民工根本没有节假日。四是劳动安全生产条件恶劣。许多用工单位缺乏起码的劳动保护措施,“三废”污染严重,违章操作频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工伤事故不断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宜昌共发生矿山、工业商贸安全事故115起,死亡108人,其中农民工占80%以上。
5.农民工子女入学困难是农民工问题的一个突出方面,调查资料显示,只有27 3%农民工子女外出就学,有72.7%的农民工因没有本市户口、学费高、负担重等原因,没有让子女外出就学。我们在基层调查时,遇到一位农民工情况比较特殊:这位农民工去年一年的总收入才6000元,而其两子女一年的学费支出是15000元,其中借读、赞助费5000元。其强烈呼吁我们给上级反映这些情况,让国家、政府、社会关注他们这一部分缺少被关心的人的生存状况。调查中发现,只有16.3%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满意。
6.随着外来人口的剧增,城市的很多地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逐渐形成了一些外来人员的聚居地,并且有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的趋势,如不及时加强管理,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1)治安管理弱化。目前,各地普遍对辖区内外来人口“家底不清、情况不明”,这就给城市治安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群体性治安案件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出现蔓延增长趋势,群众安全感降低。(2)计划生育管理失控。婚育证明不易防伪,外来人口婚育情况真假难辨;基层计生工作人力配备和经费投入是按辖区实有人口安排;基层工作人员无法对外来人口进行有效的计划生育查验。(3)高危传染病预防管理困难。外来人口收入低、居住条件恶劣、缺乏相应的医疗卫生防疫条件,加上预警机制不健全,在外来人口聚居地极易爆发大规模流行性传染疾病,而且难以控制。(4)大量外来人口的持续聚集产生出巨大的出租房市场,由此在城乡接合部等许多地方,争相修建违章建筑以供出租,激发和加重了土地资源的无序使用。(5)随着外来人口的持续增加,其子女中适龄学生的人数急剧膨胀,给聚居地的教育资源带来极大压力。
7.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下,2004年以来,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和劳动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取消和减少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如公安机关取消了每人每年60元的暂住人口管理费、降低了暂住证工本费、取消向农民工本人或所在单位收取的治安联防费。(2)加强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执法活动,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其中清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16次,打击非法职介专项执法检查18次。市总工会在建立政府、雇主组织、工会三方机制的过程中,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3)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执法、举办沙龙等活动向雇主宣传政策法规。编写和发放《职工维权手册》、《农民工维权指南》等宣传品,帮助农民工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农民工权益保障不仅涉及执法层面上的行动,更重要的是在政策制定层面上,要对农民工的现实处境和实际需要有着充分认识和深切关怀,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提供政策服务。
8.2004年,浙江诸暨市通过和江西、贵州政府部门的沟通,和两地政府达成了一致意向,并签署了合作协议:由当地政府选派有基层经验,年龄适中的优秀民警、优秀干部,到诸暨市从事管理外来工的工作;委派的干部不仅在原单位保留职位和基本工资,在诸暨市还可享受由诸暨市提供的与当地干部、民警相差无几的待遇,每年在诸暨有4.5万元年薪,条件是把在诸暨市的外来工管好。2004年8月,贵州派出2名干警,江西永丰也派遣3名干部过来诸暨专门管理外来工。“老乡民警”、“老乡干部”来了以后,对诸暨市店口镇的外来工进行摸底调查,由于语言相通、老乡身份,很快与外来工打成一片。至今,“老乡干部”已经在外来工中树立了威信,不仅调解夫妻吵架、劳资纠纷等事情,还很快瓦解了原本聚集在外来工中的涉黑涉恶团伙,配合当地警方打击犯罪取得良好效果,自从“老乡民警、干部”来了以后,店口镇没有发生过一起大的外来人员群体性的闹事事件。而老乡干部也自愿留在店口镇工作,在第一年的合作期满后,还有民警主动要求继续留在店口镇工作。
9.一项调查显示,有63%的外来工感觉受到城里人的歧视,但是83.5%的市民都认为自己并没有看不起农民工。清华大学教授李强解释说,市民和农民长期生活在两种不同的社会背景中,观念上的不同也就难以避免。如此说来,“老乡管老乡”有一定的理论依据。许多时候,管理部门面对外来工的某些过激行为,声色俱厉的命令反而不如老乡几句推心置腹的言语。比如,爬高架讨薪的民工,岌岌可危,此时老乡的劝慰就比警察的命令更奏效。制度性的剥夺使外来工已有被歧视之感,他们需要的是善意是宽容是和颜悦色,老乡的介入就会使他们心理上得到抚慰和信任,许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管老乡的“老乡”大都是思想素质较好、威信较高的人员,或者是基层经验丰富的民警,他们具备为老乡服务的基本素养,他们的加入,会使外来工更加理智,减少用“以暴易暴”来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总之,“老乡管老乡”这种模式,不妨在各地推广一下。
10.“老乡管老乡”模式的出发点很好理解,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是因为老乡之间有着共同的方言文化、饮食习惯、习俗礼节等,这些天然因素让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一个“熟人社会”中,基于相互的深层了解,彼此更容易相互信赖与认同,管理起来当然就更方便有效。可是即便如此,就能将这一模式推而广之吗?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们的行事原则应当是法律规则,本地人之所以管理不好外地人,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建设还不到位。而在“老乡管老乡”模式中,人们的行事原则与现代社会的治理原则是格格不入的。比如,当“老乡民警”、“老乡干部”来了以后,他们会不会对自己的老乡宽容待之,而对不是自己老乡的外来人口苛刻以对呢?基于一种地缘因素,这是很有可能的。因此,这一模式充其量只能是特定时间、特定范围内的权宜之计,而不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管理法则。 11.农民工维权意识虽然增强,有关部门也伸出了法律援手,但维权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维权成本高。很多外出农民工只相信家乡的法律援助机构,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更愿意千里迢迢回到家乡申请法律援助。由于法律援助机构距案件发生地路途遥远,这无疑增加了法援律师的办案难度,造成办案周期长、成本高。调查取证难。农民工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与雇主之间多为临时性的劳动关系。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工程经过层层转包,劳动关系复杂。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一种劳动雇佣关系,常常只订立口头协议,没有形成规范的劳动合同,这样,当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就缺少合同证据。法律援助经费短缺。现在我省很多市县法律援助经费还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列入预算,但数额偏少,难以满足正常的法律援助工作需要。职能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农民工维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建筑管理、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司法部门,各部门的条条框框较多,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这些,都制约了维权工作的正常进行。
12.聚集了大量外来工的广东东莞,最近欲推行“老乡管老乡”模式:从外籍人口流出地聘请当地干部,来流入地管理外籍人口。“老乡管老乡”模式的试点调研,一旦取得成功,将在全省推行。从消除事件隐患的角度说,“老乡管老乡”模式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笔者以为,“老乡管老乡”模式,在实质上还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当成“外人”,并没有将其视为“亲人”,从而使其能够自然而然地与当地市民融为一体。我们正在提倡和谐,在我看来,和谐的含义之一就是外来务工者与当地市民融洽地相处。同在一块热土上工作,同为一个国家纳税,有必要一定要分出外来务工者与当地市民吗?往上追溯几代,谁又不是外来人呢?我赞成聘请内地干部到东莞,但不应是为了“管理”,而应是重在“服务”。“老乡管老乡”与“老乡服务老乡”,两者的差别不在于字眼的差异,而在于出发点和对待外来务工者的态度的区别。理念一变,相应自会引出行动的转变。
13.沈阳市公安局宣布:从2004年7月22号起取消对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改为免费申报暂住登记制度,在全国率先推出对外来人口“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执法”的零收费管理模式。与过去实行的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相比,沈阳市公安局推出的外来人口申报暂住登记制度操作简便,不收取任何费用。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孙长生说:“外地人员来沈后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如实申报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人员的自然情况,现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相关情况。”同时沈阳市公安局郑重承诺,为达到“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执法”的要求,外来人员申报暂住登记后将与沈阳市民享受同样的人身权力;公安人员要改变过去那种针对外来人口的“扰民式”的清查和盘查;不得随意违法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限制外来人员的人身自由。
三、申论要求
1.概括阅读资料的主要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楚;限200字内。(20分)
2.假设你是某市政府政策调研室工作人员,通过对本市外来人口各项状况的了解,拟进行一次本市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的调研,请撰写一份调研提纲。要求:符合调研提纲的相关要求,条理清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限500字内。(30分)
3.结合阅读资料,从维护外来人口权益的角度,就“如何解决外来人口的诸多困难、改善其就业生活环境”提出对策建议,并进行论证。要求:既可以提出多种对策并逐项论证,也可以一种对策深入论证。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标题自拟,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限1000字内。(50分)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成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主要来源。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将成为今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推进城镇化,应着力引导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发展相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过小,遍地开花,不能形成相应的城市功能,不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也不利于整合土地和环境资源。应在统一规划下,以现有的县域经济为骨干,同时选择部分条件好的建制镇重点发展,并促进乡镇企业向这些城镇集中。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小城镇发展进程,把发展小城镇与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城镇专业市场和社会化服务建设结合起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小城镇开发,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结构,提高吸纳富余劳动力的 能力。
2.农民工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产生的新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为农民向城市流动转移就业创造了体制条件和就业条件。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农业科技进步,解决了农产品供给短缺的问题,同时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又由于改革的深入不断打破原有的城乡壁垒,使农民有了走出农田兴办工业、进入城市的可能,由乡镇企业崛起到“民工潮”就是这样的逻辑发展。亿万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巨大推动力量,是城乡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冲破二元结构的巨大推动力量。农民外出进城务工,是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
3.近年来,农民工犯罪问题一直呈居高不下局面,并呈现出一下特点:(1)涉案人员中青年比例高。据某法院统计,在一年的农民工犯罪案件中,472名被告人平均年龄为29岁,其中30岁以下的383人,占总人数的81.1%;(2)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低。据某法院统计,被告人中,文盲14人,小学文化130人,初中文化221人,其中绝大多数人初中尚未毕业,可见,有很多人没有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就来到城市打工;(3)涉案人员就业情况不稳定。被判决的被告人中,没有工作的为317人,占总人数的67.2%。而其余的被告人中有失业经历的达八成之多。还有一部分被告人虽然找到了工作,但系临时用工收人很少;(4)涉案人员中有前科人员占一定比例。被判决的被告人中,累犯74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32人,还有一部分人受过不同程度的治安管理处罚。并且这些人流动性强,再次犯罪率高,受过法律处罚不久又到别地重新犯罪,屡罚屡犯,有的甚至刚被刑释就在服刑地重操旧业;(5)犯罪类型以侵财性案件为主。472名被告人中,犯盗窃罪的306人,抢劫的40人,抢夺的14人,诈骗的9人;(6)“同乡”纠集进行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来自一个地区的占案件总数的74%,他们或为邻居,或为亲戚,有的甚抢劫等侵财性案件的增多。
4.目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保障。具体表现在:一是企业用工不规范。80%以上的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协议”中对农民工应享受的权益作了苛刻的限制。二是拖欠、扣罚工资现象经常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宜昌市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中心,接受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寻求帮助的来访来电达2100多起,共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和克扣的工资800多万元。三是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农民工每周实际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达76%,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43%,最长工作时间达到了每周84小时!部分农民工根本没有节假日。四是劳动安全生产条件恶劣。许多用工单位缺乏起码的劳动保护措施,“三废”污染严重,违章操作频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工伤事故不断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宜昌共发生矿山、工业商贸安全事故115起,死亡108人,其中农民工占80%以上。
5.农民工子女入学困难是农民工问题的一个突出方面,调查资料显示,只有27 3%农民工子女外出就学,有72.7%的农民工因没有本市户口、学费高、负担重等原因,没有让子女外出就学。我们在基层调查时,遇到一位农民工情况比较特殊:这位农民工去年一年的总收入才6000元,而其两子女一年的学费支出是15000元,其中借读、赞助费5000元。其强烈呼吁我们给上级反映这些情况,让国家、政府、社会关注他们这一部分缺少被关心的人的生存状况。调查中发现,只有16.3%的农民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满意。
6.随着外来人口的剧增,城市的很多地方特别是城乡接合部,逐渐形成了一些外来人员的聚居地,并且有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的趋势,如不及时加强管理,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1)治安管理弱化。目前,各地普遍对辖区内外来人口“家底不清、情况不明”,这就给城市治安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群体性治安案件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出现蔓延增长趋势,群众安全感降低。(2)计划生育管理失控。婚育证明不易防伪,外来人口婚育情况真假难辨;基层计生工作人力配备和经费投入是按辖区实有人口安排;基层工作人员无法对外来人口进行有效的计划生育查验。(3)高危传染病预防管理困难。外来人口收入低、居住条件恶劣、缺乏相应的医疗卫生防疫条件,加上预警机制不健全,在外来人口聚居地极易爆发大规模流行性传染疾病,而且难以控制。(4)大量外来人口的持续聚集产生出巨大的出租房市场,由此在城乡接合部等许多地方,争相修建违章建筑以供出租,激发和加重了土地资源的无序使用。(5)随着外来人口的持续增加,其子女中适龄学生的人数急剧膨胀,给聚居地的教育资源带来极大压力。
7.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下,2004年以来,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和劳动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取消和减少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如公安机关取消了每人每年60元的暂住人口管理费、降低了暂住证工本费、取消向农民工本人或所在单位收取的治安联防费。(2)加强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执法活动,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其中清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16次,打击非法职介专项执法检查18次。市总工会在建立政府、雇主组织、工会三方机制的过程中,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3)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执法、举办沙龙等活动向雇主宣传政策法规。编写和发放《职工维权手册》、《农民工维权指南》等宣传品,帮助农民工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农民工权益保障不仅涉及执法层面上的行动,更重要的是在政策制定层面上,要对农民工的现实处境和实际需要有着充分认识和深切关怀,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提供政策服务。
8.2004年,浙江诸暨市通过和江西、贵州政府部门的沟通,和两地政府达成了一致意向,并签署了合作协议:由当地政府选派有基层经验,年龄适中的优秀民警、优秀干部,到诸暨市从事管理外来工的工作;委派的干部不仅在原单位保留职位和基本工资,在诸暨市还可享受由诸暨市提供的与当地干部、民警相差无几的待遇,每年在诸暨有4.5万元年薪,条件是把在诸暨市的外来工管好。2004年8月,贵州派出2名干警,江西永丰也派遣3名干部过来诸暨专门管理外来工。“老乡民警”、“老乡干部”来了以后,对诸暨市店口镇的外来工进行摸底调查,由于语言相通、老乡身份,很快与外来工打成一片。至今,“老乡干部”已经在外来工中树立了威信,不仅调解夫妻吵架、劳资纠纷等事情,还很快瓦解了原本聚集在外来工中的涉黑涉恶团伙,配合当地警方打击犯罪取得良好效果,自从“老乡民警、干部”来了以后,店口镇没有发生过一起大的外来人员群体性的闹事事件。而老乡干部也自愿留在店口镇工作,在第一年的合作期满后,还有民警主动要求继续留在店口镇工作。
9.一项调查显示,有63%的外来工感觉受到城里人的歧视,但是83.5%的市民都认为自己并没有看不起农民工。清华大学教授李强解释说,市民和农民长期生活在两种不同的社会背景中,观念上的不同也就难以避免。如此说来,“老乡管老乡”有一定的理论依据。许多时候,管理部门面对外来工的某些过激行为,声色俱厉的命令反而不如老乡几句推心置腹的言语。比如,爬高架讨薪的民工,岌岌可危,此时老乡的劝慰就比警察的命令更奏效。制度性的剥夺使外来工已有被歧视之感,他们需要的是善意是宽容是和颜悦色,老乡的介入就会使他们心理上得到抚慰和信任,许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管老乡的“老乡”大都是思想素质较好、威信较高的人员,或者是基层经验丰富的民警,他们具备为老乡服务的基本素养,他们的加入,会使外来工更加理智,减少用“以暴易暴”来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总之,“老乡管老乡”这种模式,不妨在各地推广一下。
10.“老乡管老乡”模式的出发点很好理解,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是因为老乡之间有着共同的方言文化、饮食习惯、习俗礼节等,这些天然因素让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一个“熟人社会”中,基于相互的深层了解,彼此更容易相互信赖与认同,管理起来当然就更方便有效。可是即便如此,就能将这一模式推而广之吗?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们的行事原则应当是法律规则,本地人之所以管理不好外地人,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建设还不到位。而在“老乡管老乡”模式中,人们的行事原则与现代社会的治理原则是格格不入的。比如,当“老乡民警”、“老乡干部”来了以后,他们会不会对自己的老乡宽容待之,而对不是自己老乡的外来人口苛刻以对呢?基于一种地缘因素,这是很有可能的。因此,这一模式充其量只能是特定时间、特定范围内的权宜之计,而不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管理法则。 11.农民工维权意识虽然增强,有关部门也伸出了法律援手,但维权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维权成本高。很多外出农民工只相信家乡的法律援助机构,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更愿意千里迢迢回到家乡申请法律援助。由于法律援助机构距案件发生地路途遥远,这无疑增加了法援律师的办案难度,造成办案周期长、成本高。调查取证难。农民工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与雇主之间多为临时性的劳动关系。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工程经过层层转包,劳动关系复杂。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一种劳动雇佣关系,常常只订立口头协议,没有形成规范的劳动合同,这样,当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就缺少合同证据。法律援助经费短缺。现在我省很多市县法律援助经费还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列入预算,但数额偏少,难以满足正常的法律援助工作需要。职能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农民工维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建筑管理、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司法部门,各部门的条条框框较多,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这些,都制约了维权工作的正常进行。
12.聚集了大量外来工的广东东莞,最近欲推行“老乡管老乡”模式:从外籍人口流出地聘请当地干部,来流入地管理外籍人口。“老乡管老乡”模式的试点调研,一旦取得成功,将在全省推行。从消除事件隐患的角度说,“老乡管老乡”模式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笔者以为,“老乡管老乡”模式,在实质上还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当成“外人”,并没有将其视为“亲人”,从而使其能够自然而然地与当地市民融为一体。我们正在提倡和谐,在我看来,和谐的含义之一就是外来务工者与当地市民融洽地相处。同在一块热土上工作,同为一个国家纳税,有必要一定要分出外来务工者与当地市民吗?往上追溯几代,谁又不是外来人呢?我赞成聘请内地干部到东莞,但不应是为了“管理”,而应是重在“服务”。“老乡管老乡”与“老乡服务老乡”,两者的差别不在于字眼的差异,而在于出发点和对待外来务工者的态度的区别。理念一变,相应自会引出行动的转变。
13.沈阳市公安局宣布:从2004年7月22号起取消对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改为免费申报暂住登记制度,在全国率先推出对外来人口“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执法”的零收费管理模式。与过去实行的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相比,沈阳市公安局推出的外来人口申报暂住登记制度操作简便,不收取任何费用。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孙长生说:“外地人员来沈后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如实申报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人员的自然情况,现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相关情况。”同时沈阳市公安局郑重承诺,为达到“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和人性化执法”的要求,外来人员申报暂住登记后将与沈阳市民享受同样的人身权力;公安人员要改变过去那种针对外来人口的“扰民式”的清查和盘查;不得随意违法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限制外来人员的人身自由。
三、申论要求
1.概括阅读资料的主要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楚;限200字内。(20分)
2.假设你是某市政府政策调研室工作人员,通过对本市外来人口各项状况的了解,拟进行一次本市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的调研,请撰写一份调研提纲。要求:符合调研提纲的相关要求,条理清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限500字内。(30分)
3.结合阅读资料,从维护外来人口权益的角度,就“如何解决外来人口的诸多困难、改善其就业生活环境”提出对策建议,并进行论证。要求:既可以提出多种对策并逐项论证,也可以一种对策深入论证。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标题自拟,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限1000字内。(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