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试题的特点

时间:2007-08-02 04:53:11  类别:申论试题  作者:铁道版公务员

从近几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和之后人事部对这几次考试的总结来看,申论这种考试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考试内容的广泛性
申论测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公务员,因此十分注重对考生的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测评。申论考试的试题,一般也都是现实性问题,因为公务员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应当关心,应当有所认识、有所思考,对社会热点或大众传媒关注的焦点也应有所了解,否则很难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测试所提供的背景材料范围广,内容多为人们所熟知,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有定论;也有一些问题尚无定论或存在争议,需要考生自己去理解、分析和判断,并做出结论。例如200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是关于噪声扰民问题,2001年给出的材料是关于PPA 风波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稍偏颇了一些,但是这个问题毕竟也被当时的媒体炒作了一周左右),2002年的材料反映了网络时代给人们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各种影响,2003年的材料是关于生产安全问题的,2004年给出的材料是关于交通问题的,2005年的材料是关于“三农”问题的,2006年是用网络访谈的形式论述关于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理问题的,2007年的材料是关于土地问题的。这些材料都非常贴近社会生活,而且也涉及千家万户,为人民群众所关注。


(二)考试目的的针对性
虽然申论测试具有相对的不确定性,但测试考查的目标是明确的,针对性很强。每一年的考题在要求上尽管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别,但是考题一般可以归结为概括、对策、论证三个题;考查的方面也不外乎阅读理解、分析归纳、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言语表达等几个方面的能力,目的非常明确。对应试者来说,答题必须有很强的针对性。概括方案、论述都是针对材料而言的,尤其是所提出的方案要针对主要问题切实、可行,具有实用性,不能看的是甲的病,而给出的是乙的药方。这些能力主要通过对背景材料的分析、概括、论述体现出来,从所提出的方案对策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体现出来。因此,考生应认真地阅读给定资料,仔细梳理出材料中预设的环境和条件,在充分把握资料本质内容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条分缕析,才能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回答
和论证问题。

(三)应试答案的不确定性
从材料背景来看,申论材料都是有关当前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多方面的社会问题,所以无论是提出对策或是对对策进行论证,都不会有一个确切、固定、唯一的标准答案。如提出对策部分,这部分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办法要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但是针对性和可行性是相对的,在不同地区以及发展中的不同阶段,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可能不一样,更何况有的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合理的方案,因此哪一种更为合理、针对性与可行性更强,要对若干方案比较论证后方能确定。又比如论证部分,抓住什么问题、从什么角度论证、采取什么方法与结构,都会因人而异,因此论证(作文)部分的评定,也只能是综合的、全面的、等级式的,不可能有确切的唯一的标准答案。正因为申论测试没有确定的答案,这给了考生以发挥的空间,不同的考生完全可以较充分地展示各自不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选拔者挑选到满意的人才。必须指出的是,在应考申论时,考生不要把申论要求的三个部分割裂开来分别作答,而应当统筹考虑、前后衔接。概括的过程既是熟悉材料的过程,也是分析判断的过程;提出方案的过程,既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进行思辨的过程。三个部分要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和印证。


(四)内容的非专业性
申论考试是一种素质测试,要求考生具有比较丰富的常识,这些常识来源于考生日常的积累,不是突击性地死记硬背某一专业知识就可以圆满完成的一种考试。除按类别进行申论考试的情况之外,申论考试试题不会向某种专业性知识特别倾斜。考生来自各个方面,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及特点有很大差异,这要求给考生处理加工的材料必须具有普遍性、非专业性。
比如2000年试卷,粗看所给材料,可能以为学法律专业的考生会占便宜,从法律角度去讨论应如何去打这场官司,而这就与测试目标相差甚远,其实红星新村居民状告印刷总公司的事并不是从法律角度就能解决的问题;2001年的试卷,看似医药卫生问题,其实问题的解答与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水平高低并无关系。因为这种考试面向的是全国各地、各种专业的应试者,只需要具备一定的常识就够了。同时,在答卷的时候,也同样应该注意不要写得太专业化。因为应试者的专业各种各样,阅卷老师的专业同样也是各种各样,在某个问题上,应试者的专业不一定就是评卷老师的专业,如果评卷老师不懂这一行,那么应试者说得越专越深,就会越让人看不懂。可见,申论考试的试题一般涉及的内容和观点都不会有太强的专业性,这样对学不同专业或从事不同工作的考生才是公平的。

(五)行文的逻辑性
写作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思维活动,不同类型的写作,会采用不同类型的思维形式。文艺创作主要运用以形象组合为主的形象思维,整个写作过程始终不脱离具体感性形象的思维。而申论写作则主要运用抽象思维,即逻辑思维。所谓逻辑思维,是一种舍弃具体表象,依靠概念、判断、推理而进行的思维活动,它要在思维
过程中实现由形象到概念、由具体到抽象的转变,并以抽象的概念来揭示事物的本质,表述认识的结果。在申论写作中,要表述对某一事物的整个看法和对某一问题的全面认识,必须在接触感性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分析、综合、归纳,进而升华、提炼出一个抽象概念的主旨来。很显然,这个选题立意的过程,主要是凭借逻辑思维来实现的。作者在围绕主旨选择材料时,要对占有的材料分类、归类、分析、比较,判断出材料有无价值,从“可能有用”的材料中,筛选出“必然有用”的材料组织进文章中。这个选材的过程,也主要是凭借逻辑思维来完成的。而安排结构,也需要按照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按照申论特定的要求,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来组织内容。至于落笔行文时,也主要是靠严谨的、理性的逻辑思维驱动笔端。
逻辑思维是以逻辑推导为主体的思维形式,因此,要提高申论写作能力,就必须“学点逻辑,懂点逻辑”。逻辑思维不像形象思维那样除凭借语言外还可凭借色彩、声音来思维,它只能依靠语言来思维。因此,申论写作绝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对语言的要求不如文艺创作高。恰恰相反,它对语言的要求更高,有时甚至到了“一字入文,九牛不出”的地步。要提高申论的质量,非在语言文字上狠下工夫不可。

当然,强调申论写作以逻辑思维为主,并不排斥形象思维,有时还要借助灵感思维。要增加申论的可读性,要使文章更鲜明、生动,除增强它本身的逻辑力量外,有时还需要形象地叙述、说明人或事,需要适当采用少量的诸如比喻、借代等修辞手段变虚为实,变呆板为生动,这些都离不开形象思维。

(六)考试形式的先进性
选拔公务员的申论考试,一开始就借鉴了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不仅注重对应试者能力和素质的考查,而且也注重对应试者将要从事行政机关工作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素质的考查。在科目设置、考试形式上都是按国际标准设计的,在内容上体现出中国特色。西方一些实行公务员制度时间较长的国家所进行的公务员考试,是分类分等、定时定期进行的,人员的选拔录用与职位紧密结合,采用不同的试卷,以满足不同岗位、不同职位对人员的不同需求。我国也将逐步在公共科目试卷中,体现出中央、国家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在用人上的不同要求,逐步做到
分类、分等、定期考试。

本文节选自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年6月最新出版的《申论》,主编周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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