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执笔的汕尾海事局“十一五”发展规划

时间:2008-08-12 21:22:12  类别:海事局  作者:陈粤海

 

“十一·五”是广东海事局争当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局实现跨越式和揩发展的关键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根据《广东海事局第十一个五年发展纲要》和汕尾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现制定汕尾海事局“十一五”发展计划,以确保我局海事工作适应广东海事的发展要求,更好地为汕尾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

一、“十五”时期的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我局在广东海事局和汕尾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按照《广东海事局“十五”发展纲要》和《汕尾海事局“十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口岸海事管理为中心,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执法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一定成效;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都得到当地政府和行政相对人的基本肯定。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海事监督手段得到强化,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人员结构得到改善,海事执法队伍素质逐步提高

海事基本建设得到增强,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工作体会:

必须在工作中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明确的奋斗目标,才能起到统一思想、激发热情、增强队伍战斗力的作用;必须要坚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才能不断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汕尾海事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必须以科技进步改善监管手段和提升监管能力,才能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必须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做增强团结、加强学习、积极向上、廉洁从政的表率;才能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才能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展望“十一·五”期间汕尾海事实现跨越式和揩发展,必须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二、面临形势与挑战

(一)汕尾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使海事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随着汕尾市加大经济结构调整,重点工程落户和开工建设,将带动汕尾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2006年汕尾电厂将正式投产和碣石液化气码头复产,将是我局在“十一五”期间海事发展的首个亮点,陆丰核电厂、南方国际码头、海丰小漠成品油码头等临港工作的设建,将使汕尾港口发展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推动汕尾市经济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预测未来五年汕尾辖区进出港船舶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货物吞吐量将达到历史最高记录,船舶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将进一步增加,船舶大型化和标准化、安全保障现代化将成为发展趋势,水上安全要求监管的范围和力度将不断增大。但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航运企业的管理水平、船舶技术条件、船员素质参差不齐,通航环境条件还不完全适应航运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目前水上安全现状与社会公众对水上安全的期望尚有差距,对海事部门执法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服务经济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汕尾海事跨越式和谐发展是实现我局新发展、构建和谐海事的新目标。

广东省委和交通部领导对广东海事发展极为重视,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上交通安全和口岸海事管理为中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紧紧围绕水上安全监管和服务地方经济,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做到装备精良、队伍精干、业务精湛、运转高效,关键时刻能发挥关键作用,争当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但目前我局发展仍处在夯实基础阶段,在监管效能、队伍结构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与周边海事局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达到广东海事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管理方式、工作机制、服务质量还需改善,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人才已成为制约汕尾海事发展的瓶颈问题,人才的引进和储备已成为当务之急,如何利用这难得的发展机遇,解决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贯彻落实好广东局的要求,实现汕尾海事跨越式和谐发展,是所有汕尾海事人光荣的历史使命。

(三)新的执政理念对海事行政执法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化将使海事的工作职能更加明确;以人为本、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提高海事人员的法律素质,整体提升海事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遵循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权利运行规则,严格做到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围绕广东海事局争当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的总体目标,按照广东海事局的要求,综合考虑汕尾的实际情况,汕尾海事局“十一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汕尾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汕尾海事为目的,紧紧围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口岸海事管理工作,以精干的队伍、精良的装备和精湛的技术,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努力为汕尾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

工作思路:

按照广东海事局的工作部署,一心一意谋发展,尽职尽责保安全,以提高队伍素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强体系的运作和制度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海事执法模式改革和创优活动,全面提高服务相对人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党建和创品牌支部活动,落实廉政责任,加强廉政建设,保证队伍的廉洁自律;为完成中心任务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做好综合保障工作,使汕尾海事事业协调、和谐、跨越式、可持续发展,为广东海事局争当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做贡献。

发展目标:

(一)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汕尾经济发展

1.落实广东海事局服务质量体系要求,使全局海事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基本达到广东海事局的工作标准,船检服务能力和水平达到广东海事局要求的工作标准;

2.提供优质、高效的海事服务和口岸海事管理,满足汕尾市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保持安全、畅通、便捷的“绿色通道”,确保辖区石油、煤炭等战略物资和战备运输;

3.全面实现电子政务,80%的海事行政许可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4.对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行政相对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有效监管,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1.建成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万艘运输船舶交通事故率比“十五”期间下降10%;

2.海事巡视船艇有效监管范围基本覆盖到管辖海域,重点海域实现巡航搜救一体化,具备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对船舶污染海域行为实施立体监视的能力;

4.渡船适航、渡工适任,非法渡运基本杜绝,建成渡运安全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促进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率95%以上,乡镇农民自用船非法载客现象得到遏制。

(三)确保安全畅通,全面实现航运便捷

1.沿海主要通航海域公共安全通信覆盖率100%,在沿海重点港口海域,提供及时的水文、气象、监管等水上交通信息服务;

2.对接收到汕尾辖区水域的遇险求救信息和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及时反应率100%,能及时出动参与海上人命搜寻救助,组织指挥和实施的人命救助成功率高于95%。

(四)确保船舶适航,保障航行安全

1.把好船舶检验关,杜绝在汕尾辖区建造的低质量船舶进入水运市场;

2.“四客一危”船舶和重点跟踪船舶的安全检查率达到100%;对怀疑瞒报的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准确率达到90%;

3.在中国海事局规定的时限内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任务完成率100%;

(五)确保船员适任,适应汕尾社会需求

1.落实广东海事局主要科目理论考试无纸化和船员适任评估工作规范化的要求;

2.建立船员培训、就业指导与服务网,方便船员,促进船员就业和船员劳务输出。

(六)构建和谐海事,激发热情活力

1.积极参与构建广东海事文化,使具有广东海事特色的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在我局形成;

2.到2010年,汕尾海事局争取成为省文明单位、1个海事处成为地级市文明单位,创建1个广东海事系统“安全畅通文明”航区(线);

3.干部职工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4.干部职工收入与当地收入平均水平同步增长。

四、工作方针

   “十一五”时期汕尾海事的工作方针是:服务汕尾,树立形象;夯实基础,规范管理;转变观念,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

1、服务汕尾,树立形象——就是要建立服务型负责任的海事部门,站在服务汕尾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和谐汕尾水上交通的大局高度,坚持不懈地提高水上交通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将为航运企业、社会大众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贯穿到海事工作各个环节中。用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一流的装备创一流的效能,一流的作风树一流的形象。

2.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就是要海事管理主要业务指标基本达到广东海事局要求和标准,学习和借鉴其他兄弟单位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机制,实现从传统的、粗放式的管理,向充分依靠科技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转变,从习惯型、经验型管理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转变,以规范化管理促进海事管理水平的提高。

3、转变观念,科学发展——就是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准绳,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注重装备与设施建设和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的协调发展,充分运用好各类人才,发挥其聪明才智,并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提高质量、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4、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就是要以创造和谐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为目的,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为根本,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关键,以尊重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为落脚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广东局争当全国海事系统排头兵发挥作用;在履行职责中不断满足社会大众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需求,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五、工作对策和措施

(一)突出重点,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要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加强动态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监管思路,解决辖区水上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增强应急和防污染能力,对接收到辖区水域的遇险求救信息和船舶溢油事故报告回应即时率100%;应急反应人员及装备在辖区港口水域的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是抓好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乡镇渡口、渡船和从事非法载客农用船等非法运输船舶的专项整治,加强与各级政府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农用船、自用船长效管理机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是构建辖区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对重点危险货物码头和危险品船的实时监控;建立以危险货物申报为龙头、加强危险货物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健全与港口部门的有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作业等信息的通报机制。

四是积极协助并认真做好反走私和交通战备工作。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汕尾海事依法行政

一是加快海事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务公开,逐步扩大网上办事的业务范围,行政许可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受理,形成“一站式”电子化服务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的海事管理网上互动服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丰富、创新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切实做到海事行政许可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二是贯彻执行海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海事执法督察职能,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控,确保不发生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三)实施管理创新,全面提高汕尾海事规范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海事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开展以优质的海事服务为追求目标的海事管理创优活动,争取创建一个优势突出、效果明显,能在广东海事系统体现排头兵作用的管理“亮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海事行政许可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二是逐步实现财务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建立和完善规费征管责任制,坚持依法征费,规费征收做到应征不漏,力争实现规费收入年均增长率10%。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前期、实施过程,以及竣工阶段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严格控制超概算、超规模使用建设资金;重点加强对经费资金的管理,严防违反规定使用经费资金。

三是进一步规范船舶登记工作,完善船舶登记工作规程,加强船舶登记监督管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增强对船员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的质量控制;加强持证船员的跟踪管理,使适任的船员得到更多的便利。

五是完善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加大船检过程控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船检质量检查活动,防止低质量船舶进入航运市场,促进船舶检验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六是拓展AIS的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在各项海事管理业务中应用AIS船舶信息。

(四)培养和储备人才,为汕尾海事新发展提供能力保障

一是树立培养人才也是政绩的观念,实行人才培养责任制,把人才

培养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抓住海事执法模式改革契机,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重新调整岗位,充分发挥干部职工聪明才智。

三是加大轮岗力度,关键岗位要实行两年一轮,确保队伍干净干事。

四是有针对性地引进紧缺人才,促进人才资源结构的优化;要加大人才储备和培训力度,提升整体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适应海事发展需求。

五是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坚持岗位适任与知识更新相结合,坚持组织选送与岗位成才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和自学成才相结合,做好岗前培训、岗位适任和晋升培训、专项业务培训、水上资历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高学历教育的组织工作;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并重的用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教学资源和发展远程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

(五)统筹协调,加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一是改善工作条件,新建陆丰海事处、红海湾海事处业务用房各500平方米;新建碣石、马宫、小漠办事处办公用房各200平方米。

二是新建工作船码头1座(包括直升飞机升降场),并作为汕尾海上搜救基地。

三是在汕尾建设AIS基站;在汕尾电厂、港务码头、葵通渡口等建设CCTV电视监控系统。

四是协助汕头海事局完成建设粤东海域船舶动态管理系统VTS中心,新建汕尾田尾角与遮浪站和汕尾VTS监控终端。

五是新增沿海45米巡逻船1艘,摩托艇5艘,海巡车3台、公务车2台,并建立和完善局属船舶管用养修长效机制。

六是争取社会资源支持,由汕尾电厂建设45米巡逻船一艘,争取市政府在我局设立汕尾市搜寻救分中心,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军地多方参与海上搜救行动。

七是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按广东局要求完成海事执法人员装备标准化配置工作,对办公大楼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改善生活配套设施,特别是基层海事处的工作生活配套设施。

(六)加强组织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是大力加强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创新党组中心组学习手段,班子每年至少完成1-2个课题研究报告,班子成员每年撰写1篇以上的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进一步规范“争创”活动(创建“五好领导班子”、争当“优秀班长”和“模范带头人”),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建立实践锻炼为主渠道的干部成长机制,建立严格配套的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努力营造干部成长的“善政”环境,确保干部创业有机会、干事有平台、发展有方向。

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务工作功能,发挥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协调功能、监督功能和服务功能的作用,不断拓宽党务工作领域,增强党务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四是按照“学习带头、工作一流”的要求和“强素质、创一流、树品牌、保安全、建和谐”的工作目标,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建立永葆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针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围绕中心工作,每年在党员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好“三领先”教育活动(即:学习领先、思想领先、工作领先),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大力开展品牌党支部创建活动,每个党支部要结合中心工作,突出特色,创出自身品牌。开展“阳光党务”活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坚持党员发展条件和标准,重视做好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各种人才入党,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注意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到2010年,全局基层党组织100%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预防,健全规章制度,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局中层干部不出违法案件。

七是加大监督力度,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手段,加强对行政许可、海事执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分配、干部任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和海事作风建设,为打造“阳光汕尾海事”提供政治保障。

八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等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活动的本领和能力,增强工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本领和能力。大力推进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创新活动。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关心职工生活,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建立内部帮扶机制,切实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尤其要发挥好工会在依法维权、组织职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海事中的积极作用。

(七)建设海事文化,构建和谐汕尾海事

一是制定《汕尾海事局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达标单位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积极参与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

三是努力构建和谐汕尾海事,积极创造和谐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形成以诚信友爱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六、贯彻实施

(一)            加强《规划》的宣贯和实施

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是按照本规划完成各项相关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照本计划的要求,找准位置、明确任务;要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使全局干部职工领会和理解本规划;各党支部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为全面实施本计划提供保证和支持。

(二)做好《规划》的深化和细化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局各科(室)、各海事处要按照本规划中“工作对策和措施”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任务分解,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和本部门的发展重点,提出本部门在“十一五”时期的工作目标,报备汕尾海事局。

(三)抓好《规划》的落实和检查

本规划的实施推行目标管理,分年度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在工作实践中要依靠全体干部职工,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本规划所提出的目标、对策和措施,并根据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局将每年组织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和评估,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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