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两篇--破除“潜规则”

时间:2008-08-27 02:05:07  类别:申论  作者:lanshui

20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破除“潜规则”势在必行(2008-07-05 08:49:19)

所谓潜规则,是相对于显规则而言的。它大致有三个特点。一是隐蔽性。它好似一只“看不见的手”,看不见、摸不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虽然上不了桌面,却为相关人们所默许。二是实用性。它虽不成文,表面上看没有显规则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在一些地方的工作和日常交往中实实在在地起作用,其实用性有时甚至高于显规则。难怪会有人发出这般感慨:若无视潜规则的存在,则阻碍重重,该办的事也办不成。三是功利性。大凡一种潜规则,都不是无端出现的,总是伴随着某种功利。它的形成和通行,无不围绕一个“利”字,而这种“利”往往是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

  潜规则在不少地方、行业、部门和人际交往中都有其特定的表现形式。诸如:在少数地方和单位,有关土地批租、金融信贷、建筑承包招标、证照审批、人事安排等,有的人为达到目的,要托关系、打招呼,个别的甚至要行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在市场运行中,商业贿赂也已成为一些商人的潜规则,进药得“回扣”、审批得“红包”、贷款得“分成”,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遇事不是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总是在这些显规则之外寻求潜规则。

  潜规则流行,贻害无穷。首先,它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相应的制度、秩序基础上的,社会公正要靠制度、秩序来维持。而潜规则恰恰破坏制度、扰乱秩序,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民风,诱发消极腐败现象,侵蚀社会肌体。其次,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坑农害农、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土地、教育乱收费、破坏环境资源等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是按显规则办事,而是按潜规则乱作为。再次,它严重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潜规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恶手,扰乱市场秩序,导致不正当竞争,引发权力“寻租”行为,扭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决破除形形色色的潜规则。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对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头树正气,自觉抵制包括潜规则在内的各种不良风气。特别是要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矩,讲政策,不给潜规则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就是显规则,它与潜规则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潜规则泛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制度的缺失或者失灵。因此,破除潜规则,不仅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从制度上着手。要不断建立健全针对潜规则的制度体系,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就要对症下药、针锋相对,设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潜规则的黑洞。潜规则的要害是“潜”和“暗”,最怕“阳光”和曝光,所以,破除潜规则,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人民群众享有监督权,就意味着他们同时享有知情权。越是容易出现潜规则的地方,越应该加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特别是在有关财务、干部选拔任用、公共事务管理、审批、决策等方面,更有必要公开透明。有实实在在的公开监督,就能不断减少和破除潜规则。

 

 

 

 

2008陕西公考申论范文--"潜规则"为何能“潜行”(2008-07-05 08:47:26)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有种种可怕的“潜规则”时时左右着人们的行为。这些“潜规则”上不了台面,进不了文件,却又在许多地方发挥着不可低估的效能。

比如导游吃回扣,“你拿大头我拿小头”恐怕在业界早已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前不久,杭州的一批教师欲组团去旅游,因是教师,购物较理性,对服务质量又较真,旅行社硬是在明码标价之外再加收每人350元的额外费用,名曰“购物返利”,否则就不予办理,换了几个旅行社概莫能外。这种作法,都说是不对的,但都在遵循;说是允许的,又拿不出明文规定。正是这种流行而不入正规的所谓“潜规则”,使不少游客成了身受其害又无法与之抗衡的冤大头。再比如,办事就得找关系,找关系就得送礼,这又是一条屡见不鲜的“潜规则”。风气所至,引发形形色色背离党和人民利益的问题。

  “潜规则”“潜”到什么程度呢?有下例为证:过去人们嫌请客吃饭麻烦,现在为了办成事情,请不到客人心里烦;过去送红包内心“肉疼”,如今是红包送不出去忐忑不安:吃了亏反觉得了益,很开心,不这么做似乎变得不正常了。

  对于“潜规则”,有人将此称为时尚,有人将它视作技巧。诸如此类的认识,为“潜规则”留下了运行的空间,让许多体现公平的规章制度名存实亡,使法律和道德谴责束手无策。

  “潜规则”正在潜移默化地腐蚀着党的肌体,败坏着社会的风气。要破除“潜规则”,光靠说是不够的,必须拿出具体的措施来。

  “潜规则”之所以称之为“潜”,是因为它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公正的,因而是见不得阳光的。现在许多人心里都明白“潜规则”的不正当性,但现实利益又往往比道理实惠得多。现实生活中我们许多显规则常常因为执行者从中作梗,不能及时为人们带来利益和保障,于是人们被逼不走“大路”走“小道”,乃至走歪道。在这类事实的“教训”下,显规则常常在民间舆论场遭到羞辱,在办事上落败于“潜规则”。

  “潜规则”之所以能“潜行”无阻,也显露出我们许多办事制度的软弱和“缺失”。以上面提到的杭州教师旅游团为例,导游不准拿回扣是早已有规定的,可有人先是以“导游收入低”、“组团利润薄”为借口,以“情”说之,继而用收回扣“与国际接轨”吓之,于是规章制度成了“软皮糖”。有规则不去执行,违反规则不受查处,这就很难成功阻击“潜规则”。

  用什么规则办事,这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文明社会与种种“潜规则”是格格不入的。不久前,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的儿子谢达峰向旅行社提供非法折扣,立即被廉政公署查处,便是一个佐证。今天,我们正在打造法治陕西,按章办事,依法行事,是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绝对不可缺少的。我们要树立起法制的权威,让“制度的脚步”追上“潜规则”潜行的双足。


特别推荐

广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