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学校帮着流氓欺负女学生,天理何在?无耻学校

时间:2008-06-29 12:23:11  类别:山东省公安考试  作者:hubaodong123

    5月27号,身在青岛某经济职业学校的女生在学校被打,校方却迟迟不让被打学生家长报案,其中不知有何隐情?包庇还是……
    5月27号中午,在餐厅吃饭的女学生小张(匿名),由于要求一名同校学生关门惨遭殴打(该校有随手关门的习惯)。当时该女生要求其关上门,一名男生骄横不服,与该女生发生口角,该男生走上前抡起巴掌狠狠的大道该女生左耳,顿时该女生便听不到声响,这男生还迟迟不肯罢休,将女生拎起掐着脖子,顶到墙上,此时与该女生在一起的女同学上前劝阻,被与男生要好的几名同学拉住,接着一阵殴打,被打后其他围观同学将其拉开,该女生被其女同学陪同找到班主任说明事由,班主任拿出钱让她们去看病,到医院检查诊断为耳内鼓膜穿孔且比较严重。
    之后,女孩害怕病情通知家人,28号下午,家人赶到学校,校方通知女孩家人行凶者一方家长不能到校,学校说明要代替行凶者一方全权处理,女孩家长感觉事态严重,要求出示被扣压病例(女孩检查回校后,病例被校方扣压),在女孩家长一再要求下校方才将病例拿出,并告诉女孩家长此类事件在建校五年来都由校方处理,校方出示让女孩在惊恐状态下被校方诱导写下的一份责任材料(材料把责任全部归为女生责任),家长认为事情重大要求报警,校方一再警告不准报警,并告诉家长假如报警女孩毕业将会有问题,并给以处分,一再要求家长好好考虑。
    家长拿着病历咨询律师,律师告知女孩伤情显示此事件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校方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说校方是在故意拖延时间,让你们错过最好的鉴定时间,并要求家长迅速报案。接着家长立即在学校附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看病例后,要求法医鉴定,并开所需法医鉴定文件。(此时已经到下班时间)。29号,家长通知校方需要法医鉴定,肇事者家长此时到校,校方此时责怪女孩家长报案,女孩家长要求肇事者家长看病例和委托鉴定书,肇事者家长推脱说不识字,连看都不看,态度蛮横,女孩家长无奈之下要求校方给肇事者家长读一下,校方说你们已经报案不用再读。(校方一直对女孩一方态度强硬,完全像没有肇事者一方的责任),对女孩家长横加指责,此时一再要求女孩家长好好为女孩“考虑”一下不要去法医鉴定。女孩家长此时仍抱着放肇事者一方的态度要求好好谈谈,肇事者一方此时态度有所转变,并说只对药费负责。女孩家长之前曾守着给女孩家乡医院打电话,医院说此种情况必须立即住院做耳膜修复手术。校方指定一家医院(该医院为女孩病情最初鉴定医院)却说一个月为期看情况再做手术打算,(其意为长不好、自然恢复不好再做手术,但女孩病情较重仍听不到声音,此医院一名医生偷偷告诉女孩家长,那时女孩“太善良了”),其实校方在女孩家长联系医院之前早已提前对医院打好了招呼。因为法医鉴定需两家医院鉴定结果才有效,接着女孩家长带女孩到青岛市立医院做了鉴定,医院说伤情比较严重,再该在做全面检查,以便留下证据。经法医鉴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报警后不久,肇事者曾放出话来,要在校外找人要对女孩报复,并说打官司不怕,他们有人之类的话,女孩害怕便告诉家长,家长担心女孩在校安危。
    因为到此时肇事者一方仍未出一分钱医药费,女孩家长给女孩检查、鉴定、各项支出费用已经用了很多。
    大家懂法律的应该知道,被鉴定出已构成犯罪,而派出所却迟迟没有对犯罪者刑事拘留。派出所却让女孩家人回家,此时女孩家人到校通知校方,校方代表说派出所与学校是共建单位要压半年六个月的。迫于校方压力,女孩家长回到家中。(此时还有10几天就要进行毕业考试,当时女孩家长想给女孩做手术却凑不出手术费用,而对方家长也不出,只好回家凑钱)。女孩家长回家后对负责本事的办案人员却因各种原因推辞不接听电话。
     究竟为什么学校包庇肇事者?派出所的职责又在那里履行?这还是为民办事吗?为人民服务究竟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大家都来评评理?
   最新消息:事发一月,受伤女孩之家长数次往返青岛要求警方惩办行凶者未果,就将经过反映到山东省公安厅警察督察办公室,指示需联系青岛市警察督察队,市警察督察队有指示联系区警察督查队,区警察督查队有指示打信访办的电话,信访办有指示需找派出所,据悉6月25号有好心人(老师)通知女孩家长,校方曾召集目击证人串供,试图抹去部分事实,把打人者责任减轻,增加女孩责任。6月26号,警方召集证人登记口供,证人按校方指示有计划的录供,抹去女孩被掐脖被打以后事实。
    犯罪嫌疑人还有几天就毕业离校,警方仍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措施,目前犯罪嫌疑人以畏罪潜逃。派出所曾对女孩家长说将很快把案卷交检察院,现在询问检察院后得知仍未受到案卷。
    我们目前束手无策,曾联系过我们的记者当我们前往青岛后也杳无音信,不再接我们电话!!如有媒体想为我们伸冤可与我们联系!!!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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