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知识
有朋友近日要買房屋,因他沒經驗下又找到我,只好幫他一下把自己知道的給他一點意見。
一是"五证"要齐全,缺一不可。
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尤其是《销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此证,销售商说得再好,也不要动心。还要注意,不要以为能在正规交易会上参展的都是手续齐全的物业,不少是鱼目混珠。
二是购房杂费。
现在的销售商一般都会打出诱人的低价,但您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因为后面可能有一长串零碎钱,让您掏出一个不小的数目,实在是占小便宜吃大亏。通常买房人要交际的杂费只有契税、印花税、手续费,契税为房价的4%,印花税为0.5%,均属国家规定;而销售商通常在手续费上做文章,说是代XX收而不说自己收,不明真相者会信以为真而上当,遇到这类销售商,最好要求他把收费依据拿出来看,或到有关部门核实,别轻易交钱。
三是按揭产权归属要澄清。
目前按揭买房有较大诱惑力,但对产权证有疑问,如能不能拿到?什么时候拿到?是不是按揭期满才到手?有的销售商就抓住客户对按揭陌生这点骗客户,告诉客户什么时候可拿到,但要交银行保管,直到还清贷款为止,这可能又是个谎言,是为自己不能及时为住户办好产权证打埋伏。实际上银行是可以不拿产权证的,只要购房人拿产权证和银行一起到房地产局办一个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得到一份《他项权利证书》,在房产证上要作为抵押备注,由购房人自己保管。
弄清以上问题后,您才不会交多冤枉钱,手续齐全,而不至于买个令您烦恼的麻烦房。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我们知道,与房地产一级市场相比较,二手房市场显得规模更小、零散、随意、交易主体多样、情形复杂、风险大,正因为如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就必须极为谨慎,方能减少漏洞与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
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等。
三、价款这是很重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等。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等。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等。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对合同内容要小心,另外是留意面积,有些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